大家观望已久的关税草案二审稿已经在4月23日(今天)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操作对跨境卖家和企业最大的影响要数明确了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
除了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还了解到该关税草案二审稿对一审稿进行了完善修改,其中还充实完善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等。
税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就有部分地区、部门提出了这样一条建议:为了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对相关领域扣缴义务人作出明确规定。
这里提醒下大家,该关税草案二审稿明确了跨境卖家、外贸企业、货代等等跨境电商相关从业者或主体要积极缴纳关税。
具体就是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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